最近因為想買一些不到一公斤的小東西,第三方集運的首重運費都比官方集運高出許多,官方的 「4PX递四方速递」首重只要 ¥14,而且現在比以前進步很多,收到後可看到貨件重量,也可以批量合單與付款。
大約一個星期左右收到貨物,上面貼了一張外匯買賣收據,正確名稱為出口結匯証實書,又因銀行會自編契具流水編號,故稱水單。平常用第三方集運是不會把這些購買的內容都列出來的。這時候就要賭運氣,由海關隨機抽查,自由心證決定物品價值。要避免這些事就是多花一點費用以「包稅」的方式寄送,包稅的意思是如果有被海關抽查到需要課稅,則稅金由寄送方負擔。
將水單貼在物品上,壞處是會被別人看到買了什麼,好處是海關可以明確看到商品的總價值多少,因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進口貨物低價免稅限額由現行新台幣 3000 元調整為 2000 元。海關可以直接從水單上看到貨物價格,不會像我之前買一堆讀卡機,卻被海關自由心證認為隨身碟,價值翻倍計算後被課稅的不公平情況。
這裡有一篇海外購物免稅新制很詳細的整理(雖然大部份是以 iHerb 賀寶芙購物網為實例)。我將上述網站的整理中,再濃縮更重要的內容摘錄如下:
- 關稅法第49條第2項於2016/11/9日經修正公布施行,增訂進口次數頻繁之貨物,不適用完稅價格在財政部公告限額以下免稅之規定。
- 進口完稅金額在免稅額以下者,半年僅可以有6次免稅優惠,第7次進口無論金額多寡都必須繳付關稅及營業稅。
- 郵包進口次數頻繁規定也改為上下半年各六次,與空運快遞的規定相同,且不再有三十日內二次的限制。前開所稱半年度,指每年1月至6月及7至12月為進口次數之認定時點,並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為準,於每年1月1日及7月1日重新計算。
- 已被課稅的貨品,就不會被計入6次的限額。
- 次數頻繁課稅的主體回歸收件人,與是否同一地址無關,因此同一寄件人同一天寄到同一地址,給不同收件人將不會被合併課稅。
- 「進口次數頻繁」實務上是委由快遞報關業者以買受人電話、姓名、地址來認定 (主要以電話判定)。
- 同一賣家同班機快遞給同一人或同一天郵寄給同一人將合併計算稅額。仍需留意郵寄同天到達、快遞同班機運送還是會合併報關。
- 免稅額2,000元是指貨物加上運費、保險、處理費等外幣金額 (一般網購大多為貨品金額+運費)。
- 因郵寄、快遞仍分別由「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及「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所規範,因此應分別各有6次的免稅限額。
請問,請大陸友人代付,也是2000元以下嗎?
回覆刪除你好,上述資料是蒐集網路資訊,無法給您正確的解答。就我的認知,如果貨物從外地經入台灣的海關,海關是看稅單上的價格,無論付錢的人是誰,應該都是一樣。
刪除謝謝你
刪除請問以上歸納的幾點是指走官方運送有報關才適用嗎?如果是私下與賣家協調運送物流,是不是就是碰運氣抽查了?
回覆刪除個人覺得私人集運比較方便,就像我使用的這家阿國集運站,這家集運站是台灣老闆,他們一般的物品都可以寄,沒有普貨特貨之分,價格都一樣,台幣付款,還可以免除銀行外幣手續費&刷卡手續費損失哦,秤重都還會發照片給我,服務真的很好,空運2~3天就到了,很快 。自己使用很久,感覺很好,給大家推薦一下https://www.ago12.com/?sid=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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